食品安全法吃坏肚子怎么赔偿
如果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导致吃坏肚子,消费者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
1. 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 应当赔偿、、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和。
3. 消费者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购买食品的凭证、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便主张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要在法定的时效内主张权利,一般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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