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吃出异物处罚是什么第几条
食品安全法对于吃出异物的处罚规定在不同条款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当食品中出现异物时,具体的处罚依据涉及多个条款。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还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也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民众身体健康的大事,对于食品中出现异物等问题,监管部门会严格依法进行处理,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质量管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同时,消费者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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