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受到侵害时可以扣留侵权人的财物吗
受到侵害时一般不可以人的财物。
在法律上,个人没有权力擅自扣留他人财物。 即使是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自行扣留对方财物的行为可能会引发新的法律问题。
受害人在受到侵害时,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及时报警,让执法机关介入处理;或者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等。
如果受害人擅自扣留侵权人的财物,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占有或者侵犯他人财产权。
总之,受害人应当依靠法律规定的正规程序和渠道来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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