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开庭需要带什么资料
开庭通常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 ,包括本人身份证、等,以证明的身份和。
2. 起诉状副本,明确陈述的诉求、理由和事实。
3. 证据材料,如能够证明、财产状况、等相关情况的证据,比如出轨证据、家暴报警记录、财产清单、子女等。
4. 的,如果了或其他,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5. 财产清单和相关明,如、车辆行驶证等,涉及财产分割时需要提供。
6. 子女相关材料,如子女的意愿书(如有)、自己抚的有利条件证明等。
7. 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具体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要求进行准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