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七级单位怎么赔偿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七级单位应当按照工伤职工的工资标准支付工伤职工的工资。
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在事故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对于工资不固定的工伤职工,可以按照过去六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资支付期限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如果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单位应当在停工之日起15日内支付工伤职工的工资。
工资支付方式
工资支付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本人,另一种是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家属或者其他委托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伤职工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工资支付比例
工伤七级单位应当按照工伤职工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支付比例为100%。即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全部工资。
工资支付条件
工资支付的条件是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后,经医疗机构诊断确认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工资支付期限
工资支付期限是指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如果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单位应当在停工之日起15日内支付工伤职工的工资。
工资支付的终止
工资支付的终止条件包括: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后,工资支付期限届满;工伤职工因工伤死亡后,支付其工资的义务终止。
工伤七级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工伤职工的工资。工资支付的标准、期限、方式和终止条件都有明确的规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执行,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伤职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及时向单位提出工资支付的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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