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有工伤赔偿吗南京市
中暑是一种高温环境下机体产热大于散热,体内热蓄积而导致的急性疾病。南京市对于中暑的工伤赔偿问题,有明确的规定。
一、中暑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暑属于工伤。具体规定为:“在高温天气作业以及在高温、高湿环境下作业的劳动者,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患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热衰竭的,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中暑的工伤认定条件
根据《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劳动者发生中暑,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35℃以上)下作业的,且有中暑的临床表现和症状。
(2)在高温、高湿环境下作业的,且有中暑的临床表现和症状,且企业不能提供作业场所必要的通风、降温措施或者个人防护用品。
(3)因抢险救灾、抢收抢种等紧急任务,经批准后在高温环境下作业,且有中暑的临床表现和症状。
三、中暑工伤赔偿的标准
中暑工伤赔偿标准与其他工伤赔偿标准相同,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等级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根据中暑的严重程度和劳动者的伤残等级确定。
四、高温中暑预案
企业应针对高温天气制定高温中暑预案,包括:
(1)建立高温作业场所测温和记录制度。
(2)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降温、通风处理。
(3)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药品、解暑饮料等防护用品。
(4)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高温危害知识培训和防暑自救知识培训。
五、高温天气期间相关注意事项
(1)避免在高温、高湿环境下长时间工作。
(2)及时补水,补充电解质。
(3)注意个人防护,穿戴宽松、透气的衣服,做好头部和面部的防护。
(4)一旦出现中暑症状,立即转移到阴凉通风处,并拨打急救电话。
如果您在南京市中暑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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