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都有单位负担吗
答案是肯定的。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工伤而造成的赔偿责任主要由单位承担。单位应依法为参保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对工伤职工进行及时合理的赔偿。
1、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5%至2%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专项用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
2、单位应及时进行赔偿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经认定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
3、单位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康复费。
(4)辅助器具费。
(5)交通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伤残等级确定后的伤残津贴、伤残辅助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4、单位未参保或未按时缴费,由单位全部承担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保工伤保险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
5、超过工伤保险待遇部分由单位补助
如果工伤职工的实际损失超过工伤保险待遇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助。
工伤赔偿的主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仅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还应依法对工伤职工及时进行赔偿。如有工伤赔偿相关问题,可直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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