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函》只有单方签字有效吗为什么(《担保函》只有单方签字有效吗)
近日,有读者咨询了北京律师秦嘉泽团队。他借钱时,相信借款人会还钱,并没有要求借款人用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然而,后来他发现借款人可能无法还钱,于是他让借款人的母亲给我复印了一份《担保说明书》。问题是只有借款人的母亲签名并注明日期。作为贷款人,我没有签字,借款人也没有签字。那么这种保证是否得到法律认可呢?我现在可以向借款人的母亲要钱吗?
看到顾问出具的《担保说明书》后,我们的回答是,该担保有效,因为该文件的内容非常明确,而且借款人的母亲明确表示愿意对某笔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作为实质性单方行为,担保无需借款人签字即可生效。
下面我们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京0105民初号案件为例进行说明。
1、案件基本信息,基金购买后母公司单方下发《担保函》
2017年11月23日,基金管理公司推出年化利率10%的基金。贾某与该基金管理公司签订了《基金合同》、《基金份额转让确认函》,成为某基金的投资者。《基金合同》约定当基金设立满12个月且基金无法退出时,经管理人同意,基金投资人可以将基金份额转让给管理人。贾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100万元汇至指定账户,基金管理公司出具收据确认贾某认购某基金100万元。
2018年11月25日,基金公司上级控股公司向本基金投资者发布《担保函》号文称:“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某基金二期已到期,已已延期。现象,发行人正在积极向本产品投资者推进产品的偿付和赎回,如偿付失败,我公司将对本产品本金收益的赎回作出如下担保承诺:我公司将持有该产品该人承诺该产品的报销将等于原来增加的金额
在信用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范围包括应付款项
所支付的所有报销价款。”
由于这是一种基金赎回的承诺,在投资者较多的情况下,逐一签订担保合同并不现实。因此,这份文件只由基金公司上方控股公司的一名人员盖章。控股公司可能有多种考虑。并没有要求基金管理公司盖章。
到期后,基金管理公司确实无法偿还,控股公司也未代其偿还。于是一些投资者带头提起诉讼。
2.虽然只是单方盖章,但《担保函》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协议。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第三
当事人单方向债权人出具书面保函,债权人接受且无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因此,控股公司《担保函》所作出的承诺有效。
法院最终判令基金公司向贾某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控股公司需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普通责任。
3、律师点评,签署担保类文件一定要小心。此类文件经单方签字即可生效。
本案还有一个关键情况,即某基金公司的股权实际由控股公司控制,控股公司持有近80%的股权。因此,控股公司愿意发行《担保函》来表达对该业务的担保意愿也是合理的。是指公司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的情形。
控股公司对其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这个案例非常典型。该担保文件只有一方签署,但得到了法院的认可。这是因为担保不会对债务人的债权和负债产生负面影响。那么根据一般的法律选择,不需要借款人的同意,但是贷款人可以考虑是否加入,避免出现对方用无效的、已售出但未登记的房屋作为担保的情况,最终耽误了还款的时间。寻求贷款,担保物无效且担保实质无法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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