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福利房无产权离婚怎么办
随着时代的变迁,单位福利房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商品房。在一些老旧小区,仍有部分单位福利房。与商品房不同,单位福利房一般没有产权,这意味着在离婚时,福利房的分配将面临一定的难题。那么,单位福利房无产权离婚怎么办呢?
一、单位福利房无产权离婚怎么办
由于单位福利房没有产权,因此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福利房的居住权归产权单位所有,而夫妻双方对福利房只有居住权。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一方放弃福利房居住权,另一方继续居住。如果协商不一致,则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二、单位福利房居住权归属纠纷
在无产权单位福利房离婚时,最常见的纠纷就是福利房居住权的归属问题。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1.福利房的来源:如果福利房是配偶婚前单位分配的,则一般判归配偶一方;
2.福利房的居住情况:如果双方婚后一直居住在福利房内,则一般判归继续居住的一方;
3.子女抚养权:如果福利房内有子女随一方生活,则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居住需要,将福利房判归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因素: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身体状况等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三、单位福利房离婚后如何保障权益
在单位福利房无产权离婚后,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协商一致:尽量与对方协商一致,明确福利房的归属和居住权;
2.向法院起诉: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3.向产权单位提出申请:如果福利房的产权单位是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当事人可以向产权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自己的情况,请求继续居住或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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