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前的工伤待遇是多少(2004年以前的工伤待遇是多少)
《我与委托人的故事》:旧工伤纠纷:“工伤”致残四十年赔偿如何适用现行法律?(3)
我想这件事可以这么理:我受伤后,按照正常程序,用人单位应该为我申请工伤认定,但他们却迟迟没有采取行动,导致我22年后主动申请。最后,工伤鉴定已经完成,按照相关规定,我可以领取补贴了。
然而,他们现在要求我自己申请。
我知道我已经完成了鉴定和鉴定程序,现在可以直接申请赔偿。为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本规定自2004年起实施。本规定适用于2004年以前受伤或患职业病但未办理工伤认定的所有职工。2004年以前受过工伤但未办理工伤认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办理。
你懂我的意思吗?也就是说,你肯定是在2004年之前受过工伤,但是你并没有完全完成工伤认定,对吧?因此,您完全可以遵守本规定。
是的,我已经证实了这一点。
如果您未完成评估,您将不会获得补偿。人社局不能考核,因为考核是最重要的一步。
你是对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并不严重。
事实上,您已经完成了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护理依赖认定等程序,现在可以直接申请赔偿。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你不用担心。
当然,这个问题已经拖了22年了,不能再拖了。如果您不及时处理,您将错过一年的申请截止日期。
我知道。
已经很晚了,不能再耽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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