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限制出境法律规定(限制出境法律规定时间)
在执行过程中,为推动案件审结,法院将积极推行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但限制出境(俗称“边防”),法院基本不会主动,需要自行提出申请。
1、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
(一)被执行人为个人的,可以申请个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行。
(二)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出境。
注:主要负责人:一般指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等!
2、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国旅行有什么用?
限制高消费: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及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过度消费的;
(三)购买房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工作场所;
(五)购买非经营所需的车辆;
(六)旅行、度假;
(7)子女就读于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金融产品;
(九)霸占G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及以上座位以及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出国旅行限制:限制出国及港澳台地区旅行。
在执行案件中,它永远不会以撰写一份材料或提交一份文件而结束。只有与法官保持积极、长期的沟通,才能慢慢推进案件的进展,而且一定要细心、耐心。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