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等级分为哪4个等级划分标准(特种设备事故等级分为哪4个等级颜色)_重复
生活晨报全媒体记者梁耀华太原报道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号,将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严重、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场专用机动车辆等。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和特大事故、跨省内设市的重大特种设备事故以及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
根据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重大、一般四个等级。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为特大事故;造成死亡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或者五十人以上重伤一百人以下,或者五千人重伤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重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考虑重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一般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早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初步救治包括:救助遇险或遇险人员;封锁事故现场;对事故危害进行初步评估;控制危险源;建立现场工作区;并做好扩大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此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出具一级预警(红色)、二级预警(橙色)、三级预警(黄色)、四级预警(蓝色)。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