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原因怎么写(工伤赔偿原因怎么填写)
记者陶玉琼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他们大多在建筑工地、工厂等从事体力劳动,安全事故频发,因此因工伤引发的纠纷时常发生。
近日,有读者在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咨询:“我丈夫前段时间在工地干活,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下来,现在还在医院,不过他跟着一个包工头没有和工地签订合同,工地不承认此事,现在带班的承包商又拒绝赔偿,怎么办?
对此,我们专程采访了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葛伟超。
葛伟超表示,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事故造成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有两层含义:一是工伤,二是工伤。只有两者都存在,才构成工伤,才能获得工伤赔偿。工作场所不仅包括员工日常工作的场所,还包括员工上班的其他场所。工伤是由于与工作职责有关的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本案情况属于典型的工伤。
那么,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该如何维权呢?葛伟超解释说,一般来说,发生事故后,尽量不要私下处理。脱离危险后立即报警或拨打120叫救护车。这样,事故状态、受伤情况等事实证据就可以由第三方确认并保存。这一步有利于后期工伤认定。另外,应当及时联系事发时在场的人员,要求其提供证言,证明工伤事实。之后,您可以按照特定程序报告工伤。
“报工伤一定要注意时限。”葛伟超表示,工伤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愿意主动申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申报工伤。工伤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应当自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疾病。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地区社会计生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受伤或诊断或鉴定职业病的日期。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超过一年期限,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工伤职工放弃工伤赔偿主张,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学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鉴定书。因此,报工伤的前提是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像本案一样,如果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维权就会存在一定的障碍,但这并不意味着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并不是认定工伤的唯一依据。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工作证明、工资表、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可以认定该劳动者遭受了工伤。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因此,本案受伤员工可以通过提供实际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双方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受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另外,一定要保存好就医的医疗资料,包括所有的医疗账单、病历、化验单、诊断证明等。这些材料一般可以在就诊的医院复印,作为依据以便以后进行伤残评估,计算赔偿金额。
一般情况下,被认定为工伤后,经医疗机构治疗后仍存在残疾的,当事人可以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残疾等级。用人单位将根据鉴定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治疗。各类工伤待遇标准支付。
葛伟超表示,对于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企业要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缴纳各类保险,分散自身经营风险。劳动者需增强维权意识,上班时主动要求与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可以防止发生相关纠纷或事故时,因缺乏证据而导致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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