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国家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
作为新闻编辑,我知道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反我国《劳动法》的。那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什么才算拖欠工资呢?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按月支付”是指应当以月工资的形式支付工资,也包括应当以月工资的形式支付工资。工资按月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后30日内支付工资。超过30天的,视为拖欠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遇有节假日、休息日的,应当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至少每周支付一次”。月,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工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
首先我们要明确,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或者法定时间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劳动力市场的公平与稳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以下情况均视为拖欠工资:
1、未按约定或法定时间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或法定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构成拖欠工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也构成拖欠工资。
3、违反国家规定克扣职工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克扣职工工资的,也构成拖欠工资。
4、拒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拒付劳动报酬的,也构成拖欠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延期支付工资。但本案中的逾期支付并不构成拖欠工资。
总之,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未按照约定或法定时间支付工资、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违反国家规定克扣工人工资、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报酬均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保护措施,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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