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是不是继承人的意思(遗嘱执行人是不是继承人呢)
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
1.在罗马法中,原则上,遗嘱执行人是继承立遗嘱人人格的继承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死亡后才可以委托继承人以外的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在欧洲中世纪,遗嘱执行人仅充当遗嘱人的中介人或受托人。遗嘱执行人是现代民法中规定的一项制度,关系到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
2、国外立法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内在论。认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是基于其自身固有权利,如《瑞士民法典》第518条规定:
(1)遗嘱执行人与正式管理人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如果死者有其他指示,则不适用。
(二)遗嘱执行人代表死者的遗嘱,作为受托人管理遗产,清偿死者的债务,按照死者的指示或者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交付遗赠和分割遗产。
(3)如果指定了多个遗嘱执行人,在被继承人没有其他指示的情况下,他们应当共同行使前款的权利。二是代理理论。一般认为,遗嘱执行人是代理人或代表,但对于遗嘱执行人代表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遗嘱执行人是遗嘱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原因在于,遗嘱执行人的行为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遗嘱,因此必须服从遗嘱人的遗嘱。法国立法采纳了这一观点。遗嘱人仅限于遗嘱的指定,不承认法院选择遗嘱执行人的管辖权。在英美法系国家,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种观点,将遗嘱执行人视为立遗嘱人的代表,受委托管理遗产、清算和执行遗嘱。
另一种观点认为,遗嘱执行人是继承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原因是继承人应该是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产就转变为继承人的财产。遗嘱执行人的行为是为了保护继承人的利益。因此,遗嘱执行人是继承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例如,《日本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遗嘱执行人应视为继承人的代理人。
我国继承法并没有明确规定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笔者认为,从遗嘱执行人的职责和任务来看,遗嘱执行人基于其固有权利执行遗嘱,保护遗产的继承人和其他受益人。合法权益,既不是死者的代理人,也不是继承人的代理人。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