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生车祸夫妻俩一死一伤(合肥夫妻车辆过户手续流程)
萌萌和石头这对年轻夫妇
经历过父母的反对
不关心家庭条件的差异
终于决定牵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收到证书后几天
萌萌出车祸了
失去了左小腿
.
石头妈妈要求两人立即离婚
石头一家婚前购买的家用电器必须全额退还。
萌萌的补偿应该是每个人补偿的一半。
这合法吗?
萌萌妈妈:刘律师,如果两个孩子真的逼离婚,你觉得我家里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律师:
首先,关于赔偿,两人已经领证,合法结婚。虽然赔偿金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但我国第《婚姻法》条明确规定,配偶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而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赔偿金,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车祸赔偿金是萌萌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其次,夫妻领证后丈夫购买的家具、家电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两人真的离婚,则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由双方协商分割。丈夫的要求将全额退还。不符合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收入;(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取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而支付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费等;(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仅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四)当事人专用的生活必需品;(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来源:法规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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