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婚姻无效怎么办理(法院裁定婚姻无效怎么办呢)
我国《民法典》建立了婚姻无效制度。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那么,如果我的婚姻被宣告无效,我该怎么办?
智芒网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则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双方自始不存在夫妻关系。如果他们住在一起,他们就是同居关系。此时,不能要求另一方承担同居期间的抚养等义务。如果配偶的另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则他或她不能作为配偶的继承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按照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的,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一方能够证明属于自己财产的以外,按共同所有处理。
夫妻关系虽然不存在,但并不影响与子女的关系,因为父母子女关系的根源是基于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即使当事人之间的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仍可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智芒网律师分析:
婚姻可能因以下原因而无效:
1、当事人有重婚行为,重婚婚姻无效的。
2、双方有中国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3.双方或一方未达到中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男孩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孩不得早于二十岁。
撤销程序通常不受时间限制。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没有时间限制。当事人取得婚姻登记后,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以结婚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当当事人结婚时,这种情况就消失了。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基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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