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罪一般判多少年刑期(贿赂罪一般判多少年以上)
案件基本事实
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某结识了某局局长王某后,认为王某的职务对其业务有很大帮助,于是多次主动与王某联系,并给王某提供了帮助。闲暇时,何某经常陪他吃饭、喝茶、打牌,并安排妻子认识王某的妻子。宋某还多次资助、组织家人去外地旅游,双方建立了较为密切、稳定的关系。关系。
2020年12月底,某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欲向王某所在局申请项目。但他了解到,这个项目的申请者众多,实力雄厚,所以他的公司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很低。正当黄担心的时候,他从发小那里得知,宋某与项目管理局王局长关系很好,于是他通过发小认识了宋某。他希望宋某提供帮助,并承诺项目立项后将给予不少于60万元的资助。为了换取袁的好处,宋同意提供帮助。次月初,宋某来到王某的办公室,告知王某的朋友想要投资一个项目。他希望王先生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给予帮助。项目获得批准后,他会将一半的福利分给王某,然后黄某将公司的基本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王某。在王先生的关心下,黄氏公司顺利拿到了最高额度的审批额度。黄如期履行了承诺,给了宋某60万元的好处,其中宋某给了王某30万元。
2022年3月,宋某、王某被立案调查。当案件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时,对于宋某涉嫌犯罪的问题,存在不同意见。
不同意见
意见一:宋某犯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罪。
意见二:宋某犯介绍贿赂罪。
意见三:宋某犯斡旋罪、受贿罪。
意见四:宋某构成受贿罪,与王某构成共同犯罪。
评论与评论
持第一种意见的人认为,宋某利用与王某的密切关系,构成刑法第388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的“关系密切的人”。但这种观点忽视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必须是单独的受贿故意,而不是与所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共同犯罪的故意,因此这种观点与案件事实不符。
持第二种意见的人士认为,宋某在黄某受贿与王某受贿之间充当了媒人,并积极促成贿赂交易,与介绍贿赂罪相符。实践中,介绍贿赂罪多表现为介绍、交往、转移贿赂款等中介行为。本案中,黄某向宋某寻求帮助时,并没有要求宋某向王某介绍自己,也没有委托宋某转移贿赂款。实质性行为表现不符合贿赂罪的规定。
持第三种意见的人认为,宋某在黄某、王某之间进行调解,利用王某的公务行为为委托人黄某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委托人财物,其行为符合斡旋罪、受贿罪。然而,这种观点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调解中的受贿罪在实际认定时也被认定为受贿罪。没有单独的犯罪行为,而且犯罪嫌疑人一定是现任国家雇员。显然,宋某不符合身份要求。
笔者同意第四种意见,认为宋某犯受贿罪,与王某构成共同犯罪。宋某的行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认定。
首先,从客观表现来分析。宋某得知黄某的要求并承诺提供好处后,积极寻求王某的帮助,接受了黄某的好处,并与王某分赃。客观而言,宋某、王某共同收受贿赂。
其次,从主观、故意的角度进行分析。当宋某向黄某寻求帮助时,他知道此事必须借助王某的权威才能实现,而黄某许诺的好处费实际上是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为黄某谋取利益的代价(其中还包括宋的帮助)。并如实报告委托事项及后续利益,表明与王某有“串通”意图,主观上两人具有共同实施犯罪的故意。
再次,从学科要求来分析。虽然宋某不符合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资格要求,但共同实施犯罪的王某符合该罪的主体资格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第五项和《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均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依法处罚作为受贿犯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分析侵权的合法利益。一般认为,受贿罪侵害的合法利益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或者说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不能受贿。本案中,宋某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行为直接影响其履行国家工作人员职责,符合受贿罪的客体要求。
综上所述,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取决于双方是否具有共同受贿的意图和行为。本案中,综合分析宋某行为的主客观方面,应认定其构成受贿罪,并与王某共同犯罪。两人须承担犯罪所得共计60万元。(作者系武功县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纪律课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属于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受个人所有的回扣、手续费的,将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斡旋、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地位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为委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委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委托人财物。任何受贿的人都会受到惩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其他人通过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利益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为委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委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委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入狱多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辞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辞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地位所创造的便利条件,有前款行为的,依照下列规定定罪处罚:依照前款规定。
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行贿人在被起诉前主动供述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来源:党风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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