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民政局大闹离婚怎么办
在民政局离婚本是一个严肃庄重的过程,但有些夫妻却因一时冲动或其他原因而大闹离婚,造成现场混乱。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两人在民政局大闹离婚怎么办
1. 保持冷静,理性沟通:当事人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被情绪冲昏头脑。双方可以尝试就分歧点进行理性沟通,避免激烈的争吵或谩骂。
2. 尊重工作人员:民政局工作人员只是履行为公民办理手续的职责,不是当事人发泄情绪的对象。当事人应尊重工作人员,配合他们的工作。
3. 寻求外部帮助: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向亲友或律师寻求帮助。他们可以提供理性建议和协助调解。
4. 理智考虑后果:大闹离婚会影响当事人的名誉和形象,也会给周围人带来困扰。当事人应理智考虑后果,避免做出后悔的举动。
5. 必要时报警:如果发生肢体冲突或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当事人可以拨打110报警求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双方都有过错怎么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双方都有过错的,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如果双方过错比较轻微,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双方过错较重,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多久生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自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向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的,判决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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