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妻子钱威胁不让离婚怎么办
面对婚姻破裂,有些人会采取极端的方式威胁对方,其中包括用钱“赎买”另一方,以阻止离婚诉讼。这种做法不仅违法,而且于事无补。那么,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该如何应对呢?
一、给妻子钱威胁不让离婚怎么办
当妻子提出离婚时,丈夫以给钱威胁阻止离婚,这是违法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禁止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遇到丈夫以给钱威胁不让离婚的情况,妻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证据:保留丈夫威胁的录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
2.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寻求专业人士帮助:可以向律师、妇联等专业人士寻求帮助,获得法律援助和保护。
二、离婚后妻子可以索要给丈夫的钱吗?
如果在离婚前,丈夫以不让离婚为由向妻子索要钱财,属于敲诈勒索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的规定,基于违法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追缴。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丈夫返还所索要的钱财。
三、离婚前给妻子钱可以要求返还吗?
如果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丈夫在离婚前给予妻子钱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有在以下情况下,丈夫才能要求妻子返还钱财:
1.赠与合同无效:如果赠与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则赠与合同无效,丈夫可以要求妻子返还钱财。
2.附条件赠与:如果赠与附有条件,且妻子未履行条件,丈夫可以要求妻子返还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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