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事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刑事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是什么)_重复
我们常说报警难,但事实上,报案并不等于立案。报案后是否可以立案,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立案是有法律标准的。立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管辖范围内立案侦查。
那么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1、有犯罪事实:即已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本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并非主观臆想。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受到处罚。其行为仅构成犯罪,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例如,无责任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出于自卫、紧急避险的目的而实施的行为,以及从事对社会有益的业务等。又如,盗窃行为不符合当地盗窃刑事立案标准的,不能立案。
3、管辖范围内: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法律没有规定且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那么哪些刑事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呢?
贪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打击报复陷害罪、非法搜查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侦查并决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其他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侦查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的,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立案侦查。省级以上。
自诉案件,但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案情的,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受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经通知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件;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虐待案件;
职务案件。
军人渎职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常委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负责查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性质是一样的。因此,军队对于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安全部门可以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公安机关侦查、拘留、审前、逮捕的职权。
犯罪分子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监狱法》第六十条规定,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侦查。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其他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同等的职权。《海关法》第四条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关,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侦查、拘留、逮捕、预案等工作。审理所管辖的走私刑事案件。海关、公安机关侦查走私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履行侦查、拘留、逮捕、预审职责。
立案后,公安机关将发出立案通知书
当然,不立案并不意味着不予理睬。对于举报人举报的案件,即使不立案,也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即:向记者发出书面信函《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其不立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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