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私自卖药怎么处罚的呢(个人私自卖药怎么处罚的案例)
陈某,49岁,无固定职业。2019年12月,陈某听说无证经营毒品可以赚钱,只身前往上海倒卖毒品。
刚来的时候,他没有“人脉”。他每天都去菜市场打听信息,摸清各种药品的利润。之后,他又在市场里走来走去,“一展雄心”。当他看到叔叔和奶奶路过时,他主动上前,轻声说道:“你们有医保吗?有药卖吗?我去收药。”久而久之,陈在“圈子”中名声大噪。
至2020年4月,陈某逐步建立起非法交易毒品的黑色产业链。他的叔叔和祖母成了他的药物来源。他们去医院挂号,利用病情,去不同的医院开同样的处方药。囤积一定数量后,以低于医保价格的价格转售给陈某。
据陈某供述,他购买的主要物品是治疗“三高”的药品。“这些类型的药物需求量很大,而且很容易销售。”
陈的“事业版图”逐渐扩大。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把租来的房子当作仓库。当药品库存达到一定数量时,陈某会提高价格,但仍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不特定的卖家。双方就药物种类达成一致。价格、数量等,陈负责运至交易地点,然后付款、发货。
经常在河边走,怎么能不湿鞋呢?最终,经群众举报,警方于2020年12月将陈某抓获归案。在陈某的住处,堆积如山的药品十分“壮观”,警方查获涉案药品100余种。案件现场。经鉴定,查获涉案毒品共计9000余箱,价值43万余元。
经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陈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其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多人购买的多种药品并对外销售。依法。
近日,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