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金额(民事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6日,“阿里巴巴女员工违法案”有新进展: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经法律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强迫猥亵罪,不构成猥亵罪。犯罪,逮捕未获批准。随后,济南市淮阴市公安局宣布依法终止对王某文的侦查,并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强迫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是什么意思?阿里巴巴女员工的指控是否构成诬告?中新网采访了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郑飞。
中新社:什么叫强迫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对王某文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决定意味着什么?
郑飞:警方报告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从司法实践来看,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可能包括“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为明显轻微,未造成重大危害,不构成犯罪”。犯罪”。
既然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说明王某文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这种行为在刑法上可能不构成强迫猥亵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财产权,妨碍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依照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有刑法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还不够犯罪。给予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新社记者:此前报道显示,王某文、张某涉嫌强迫猥亵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网友质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是否是对此前公安措施的否定。
郑非:刑事诉讼程序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刑事诉讼能否继续进行,取决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层层审查,看案件证据是否符合进入下一阶段的要求。要求。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传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不同的强制措施有不同程度的人身限制,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选择适用。
在审查批准逮捕时,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起诉案件,应当对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轻微犯罪或者严重犯罪的证据进行综合审查。”证据可靠。足以授权逮捕。
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与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没有必然联系。
中新社记者:张某、王某均涉嫌强迫猥亵,但结果不同。强迫猥亵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犯罪?
郑飞:实践中,应当根据社会危害程度区分犯罪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刑法谦虚原则,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制止某种违法行为、保护合法权益时,不应认定为犯罪。实践中,这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程度来确定。
因此,只有当胁迫程度和猥亵程度较强时,才能构成刑法规定的强迫猥亵罪。否则,应当优先考虑行政处罚。
淫秽程度是否属于“强”,需要根据刑法规定的强迫淫秽所侵犯的合法利益来判断。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原因、方式、接触频率、受害人意愿等,需要有书面证据证明。
中新社记者:王某文的妻子此前发文称其丈夫“被诬告”。报道出来后,她表示正在考虑是否提起诉讼。原告的行为在多大程度上构成诬告?
郑非:刑法上的诬告陷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者国家有关机关报告捏造的犯罪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严重行为。
这包含几个要素:
首先,诬告的对象必须是“他人”。
其次,行为要求必须是自发的诬告。公安、司法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作出虚假陈述的,不属于诬告。
该法的内容是向有权实施刑事侦查活动的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检举捏造的犯罪事实。“捏造”是指凭空捏造犯罪事实或者在犯罪事实已经发生时凭空捏造犯罪人。即捏造违背客观事实的虚假犯罪事实。
此外,举报必须足以引发公安、司法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不实指控必须是严重的。尚不足以引发刑事侦查活动的,应视为轻微。
本案中,周某的行为也必然达到其所指控的事实是凭空捏造的地步,且捏造的犯罪事实严重到足以构成刑法诬告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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