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签协议怎么办(拆迁不签协议是否违法)
一、案例简介
刘某是陕西省西安市xx区XX村村民。他家有一个院子,他们一家人一直住在那里。
2020年7月,区政府下发征地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决定征收XX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部门为区管委会。刘某的房屋属于被征收范围。但由于管委会给出的补偿方案不合理,刘始终没有签署安置补偿协议。
2021年1月,刘家开始陆续断水断电,房子周围的道路也被挖掉。他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刘先生多次前往相关单位,均未找到解决办法。无奈之下,他只好将管委会告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断水断电的行为违法。
管委会辩称,其没有断水断电,也没有委托其他单位断水断电,不属于本案合格被告。
二、法院审理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谁负责停水停电、是否合法?
针对焦点一,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违法方式强制被征收人搬迁。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发现,刘某家确实断水断电,且房屋周围仍在施工,无法正常生活。因此,断水断电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刘某的合法权益,依法应认定为违法。
关于焦点二,根据区政府下发的征地通知,可以看出,征地实施部门是管委会。
尽管管委会辩称自己没有断水、断电、断电,但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断水、断电是其他单位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更没有其他单位实施。承认自己实施了上述行为。因此,综合各种证据以及涉案行为实施后谁最有利的推定,应认定管委会作为征收部门,对房屋实施了断水断电行为。涉案。
三、法院判决
1、确认管委会断水断电行为违法;
2、责令管委会尽快恢复刘家的水电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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