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效力一样吗(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
遗产原本是死者留给亲戚的礼物,却不料却成为亲戚之间矛盾的根源。继承问题是每个家庭都可能遇到的问题。近年来,继承诉讼案件逐渐增多。那么继承诉讼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2021年8月,老张因突发心脏病当场死亡。老张留下了三个儿子,张甲、张乙、张乙,均已成年。老张去世后,张家三兄弟争夺老张留下的两套房子。张毅将弟弟张甲、弟弟张乙分别告上法庭,提起继承诉讼。没想到,在庭审过程中,张军突然出现,自称是老张的私生子。他拿着老张的遗书,说为了弥补对张军的愧疚,老张立了遗嘱,给张军留下了两套房子。张军。
对于张军的遗嘱,张家三兄弟是否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申请按照法定继承令继续继承老张留下的两份财产?如果遗嘱确实合法有效,答案是否定的。如果老张立了遗嘱,按照法定顺序就不需要继承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有遗产,则按照遗嘱处理。有支持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当老张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时,张军只能继承老张留下的两套房子。
这是因为遗嘱属于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自然人有权处分,遗嘱更能反映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遗嘱,并且法律秩序中要求继承,那么立遗嘱的意义就会丧失,个人在立遗嘱时,就不受法律规定的继承法律秩序的约束。例如,法律规定子女有继承权,但如果立遗嘱人本人认为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也可以让他人继承遗产。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同时,遗嘱还应当符合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形式要求。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诚实守信,理性对待,依法处理,让遗产不成为吞噬亲情和商誉的野兽。继承案件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遗产起诉不仅会伤害家庭关系,也是死者最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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