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
据央视新闻报道,为正确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主要规范网络消费纠纷案件。网络消费合同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外卖餐饮民事责任。对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共20条,将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实践中,存在电商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不合理格式的情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解释》对此作出了规定,新规定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含有下列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收货人签字的货物视为承认货物质量符合约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一切责任由平台内经营者承担;电子商务经营者拥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其他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庭庭长郑学林:《规定》第一条:“签收货物即视为质量得到认可”和“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以及实践中常见的其他不公平、不合理做法,列举了格式条款,并作出一般性规定。明确具有上述内容的格式条款依法应当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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