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一岁半怎么判抚养权的
在案件中,对于一岁半孩子的判决,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
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将孩子的权判给母亲。因为孩子在这个年龄段通常对母亲有更强的依赖,母亲能更好地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和情感需求。
但如果母亲存在以下情况,可能会影响其获得抚养权: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无法照顾孩子;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有不良嗜好,如吸毒、赌博等,可能对孩子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或者母亲的经济状况极差,无法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反之,如果能证明自己具备更优越的抚养条件,比如有稳定且良好的经济收入、能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生活环境、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等,也有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总之,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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