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如何确定
标准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件。
2. 损伤原因和性质:明确损伤是由于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还是其他特定原因导致的。不同的损伤原因可能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细则。
3. 损伤部位和程度:对受伤的具体部位,如颅脑、四肢、内脏等,以及损伤的严重程度,如骨折的类型、器官功能障碍的程度等进行评估。
4. 医疗记录和诊断证明:鉴定机构会审查伤者的、诊断报告、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资料,以了解损伤的治疗过程和恢复情况。
5. 功能障碍评估:包括身体活动能力、感觉功能、认知功能等方面的障碍评估。
6. 专家意见:由专业的员根据上述因素,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人身伤残鉴定应由具有法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第一条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
本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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