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不答应怎么办理
如果男方不同意,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来解决。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子女(如有)、财产证明(如、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的证据(如家暴证据、证明、出轨证据等)。
2. 向有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由法院管辖,地与不一致的,由经常法院管辖。
3. 法院案件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的,进入审理程序。
4.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对、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的关键在于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常见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包括或与他人、实施或虐待、成员、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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