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后,滞纳金和利息到底怎么算?一文讲透你的钱都去哪儿了
拆解信用逾期"费用陷阱",手把手教你算清这笔账
最近收到不少咨询:"王律师,我的信用卡晚还了3天,银行竟然收了我200多块钱!这滞纳金和利息到底怎么算的?"其实很多人直到被扣款时才发现,逾期产生的费用可能比本金还高,今天就带大家彻底搞懂这个"隐形杀手"的计算规则。
滞纳金和利息是两笔账很多持卡人容易混淆这两个概念。滞纳金本质是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比如最低应还1000元,实际只还了500元,滞纳金=500×5%=25元),而利息则是从消费入账日起,按日息万分之五(年化约18.25%)计算,直到还清全部欠款为止。
复利效应才是"暴击"重点来了!银行采用的是复利计息方式,举个例子:小明3月1日消费10000元,4月账单日显示最低还款1000元,如果到5月1日仍未还款:
- 滞纳金:1000×5%×1个月=50元
- 利息:10000×0.05%×61天(3/1-5/1)=305元 此时总欠款已达10355元,若继续拖延,下个月利息将按10355元为本金继续计算!
法律给借款人留了"逃生通道"根据《民法典》第676条,逾期利息不得高于同期LPR的4倍(目前一年期LPR为3.45%,即上限13.8%),但要注意:信用卡纠纷属于合同约定范畴,只有当综合费率超过36%年利率时,法院才会支持调整。
行动建议:3步守住你的钱包
- 优先偿还本金:还款时备注"优先抵扣本金",避免资金被滞纳金和利息吞噬
- 协商减免策略:逾期3个月内可尝试致电银行客服,出具收入证明申请费用减免
- 保留书面凭证:所有协商过程录音留证,要求银行发送书面确认函
法律依据速查
-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2条: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行为,应当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与持卡人平等协商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信用逾期费用就像滚雪球,拖延越久越难翻身,关键要把握两个核心点:一是清楚滞纳金5%的收取规则,二是警惕日息万分之五的复利威力,遇到还款困难时,及时沟通比逃避更有用,法律赋予了我们协商还款的权利,信用社会的游戏规则里,知情权就是最好的防御武器。
(本文计算案例基于2023年商业银行通用规则,具体执行以各银行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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