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2023年多少钱(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涉及财产)
离婚诉讼流程: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立案并受理此案。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七日内立案;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自立案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准备好证据,等待听证会。
费用:每起离婚案件费用50元至300元。财产分割时,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加收0.5%。
该阶段包括以下三个过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的,决定受理并立案。否则,退回原告的文件、材料,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防御阶段
1、人民法院应当自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提出书面答辩;
二、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答辩。
被告十五日内未提出答辩的,人民法院将照常审理并作出判决。
被告确实因非本人意愿的原因不能在十五日内答辩的,可以根据事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由人民法院院长作出延期决定。
第三阶段:法庭审理阶段
此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涉及审查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辨别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规定,离婚案件每案收费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外收取费用。金额超过20万元的,加收0.5%的诉讼费;诉讼费由谁支付?案件终结后,由人民法院确定责任。
起诉要求离婚费用
离婚案件规定每案收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且不另外收取费用。金额超过1万元的,加收1%作为诉讼费;诉讼费用由谁支付?案件终结后,由人民法院确定责任。家庭财产案件的收费是根据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的。价值1000元以下的,每箱50元。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按4%征收诉讼费,即标的物4元;5万元金额10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按3%征收,即标的物3%为510元;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物2%为1510元;金额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按1.5征收,即目标1.5%2510元;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按1%征收,即目标1%5010元;100万元以上按0.5征收,即目标0.5%元。
2.申请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实行普通程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六个月。仍需延期的,须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民事判决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也就是说,法院通常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离婚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期限为三个月。如果您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上诉一般会在三个月内结束。
3.申请离婚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离婚的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属于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双方将无条件申请离婚登记。因此,未持有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8周岁、精神状态正常、能够充分认识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为合格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其代理人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婚姻问题。
离婚申请是申请离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承担法律后果。办理离婚登记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阻碍和干扰、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就共同家庭财产、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或者对困难一方的救助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并自觉履行承诺。
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是涉及家庭和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律行为。它涉及离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不得聘请代理人或替代人以达到维护当事人一切利益的目的。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也知道了起诉离婚的费用。如果不涉及财产分割,起诉费一般不超过50元。以上是法制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办理离婚手续及费用如何》?
法律基础: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非财产类案件按照以下标准缴纳:
每宗离婚案件收费50元至300元。财产分割时,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加收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抄送。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诉状,由人民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纠纷,适合调解的,应当先进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对裁决不满意,可以提出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辩护词应当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未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配偶一方请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时,婚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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