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致人死亡是不是结果加重犯
致人死亡不一定是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对于遗弃行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态度,那么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只是对遗弃行为本身的故意,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过失,这种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遗弃行为的情节、手段、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属于结果加重犯。
例如,如果遗弃行为发生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或者被遗弃者本身处于极度脆弱的状态,行为人应当预见死亡结果可能发生而没有预见,那么有可能认定为遗弃罪的结果加重犯。
然而,如果遗弃行为本身情节较轻,死亡结果的发生超出了一般人的预见范围,可能就不构成结果加重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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