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会如何处罚
犯制作事故罪的处罚,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对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是指制作的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已经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实际。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具体的量刑幅度,会根据犯罪的情节、造成的后果、犯罪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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