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变更法律规定有哪些条件
后变更的法律规定通常基于以下一些条件:
1. 子女实际需求增加。比如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导致费用大幅增加。
2. 费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例如失业、重大疾病导致收入锐减等,无力按照原约定支付抚养费。
3. 物价上涨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
4. 子女的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比如子女随另一方生活,另一方的经济条件明显改善或恶化,影响到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主张变更抚养费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上述情况的发生。同时,变更抚养费的请求应当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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