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的追责期是多久
在法律的世界中,刑事案的追责期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重要话题。它关系到正义能否得到及时伸张,以及社会秩序的维护。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一、刑事案的追责期
刑事案的追责期,也称为追诉时效,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除非有法定的特殊情况,一般就不再追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院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刑事案追责期的中断
在刑事追诉时效中,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况。所谓追诉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追诉期限从法律规定的事由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引起追诉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有:
1. 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这是最常见的引起追诉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只要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如何,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均归于无效,其追诉时效从犯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2. 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被发现。如果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被发现,即使尚未受到刑事追究,前罪的追诉时效也会中断,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
例如,某人犯盗窃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五年。在第四年时,他又犯抢劫罪。此时,盗窃罪的追诉时效中断,从犯抢劫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五年的追诉时效。
三、刑事案追责期的延长
除了中断,还有追诉时效的延长。追诉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追诉时效暂时停止。
导致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形包括:
1.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比如,某人涉嫌杀人罪,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但犯罪嫌疑人潜逃多年。在此情况下,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只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都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总之,刑事案的追责期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又确保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免费问,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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