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收到判决书是不是就可以了
起诉收到并不意味着完全结束。
收到判决书只是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判决书支持了您的离婚诉求,并且对财产分割、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判定,且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上诉,那么该判决生效,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就应当按照判决。
但如果有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那么案件将会进入。
即使判决生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对方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可能还需要通过申请等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
所以,收到判决书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结果,后续还需要关注判决的生效情况和执行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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