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转刑事怎么取保
在日常生活和法律实践中,行政转刑事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如何取保成为了及其家属十分关心的问题。取保,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意味着在案件处理期间能够拥有相对的自由,同时也为后续的辩护和处理争取了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行政转刑事怎么取保。
一、行政转刑事怎么取保
当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后,想要办理取保候审,首先需要明确取保候审的条件。一般来说,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满足这些条件之一,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其次,需要向相关的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是向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院提出申请。在申请时,要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写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方式等内容。
然后,司法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的身份、案件的情况、取保候审的理由是否充分等。如果司法机关认为申请符合条件,会批准取保候审,并要求提供或者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比如未经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二、行政转刑事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责任
在行政转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中,保证人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保证人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行为,保证被取保候审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并且与本案无牵连。
同时,如果保证人不愿意保证义务或者丧失履行保证义务能力的,司法机关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三、行政转刑事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退还
行政转刑事案件中,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总之,行政转刑事案件中的取保候审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当事人及其家属认真对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免费问,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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