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条件(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包括)
随着大家法治意识的增强,很多人都听说过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屋车辆、冻结车辆手续等保全措施,但是你了解证据保全吗?
案件基本事实: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李某诉称被告某洗浴中心构成侵权,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向法院申请调取洗浴中心、出租车、城市道路的监控录像。但由于李某受伤发生在2022年2月,应当地派出所要求整顿店内监控录像,洗浴中心于3月下旬更换了视频设备。出租车监控视频的存储期限只有7天,目前视频已被覆盖。这两件重要的证据现在已经无法获得,这对原告的证据影响很大。综上,本案中,由于原告李某受伤后未能保存证据,证据不足,导致其受伤事实难以认定。因此,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在提起诉讼之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日后难以取得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所在地或者申请提出地。当事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诉前证据保全应注意的事项:1、申请书应当载明证据保全的基本情况、保全的理由以及拟采取的保全措施;2、利害关系人申请对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使用、流转等保全措施,或者保全可能给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保证;3、申请证据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对于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终止保全。
法官再次提醒:民事诉讼要有证据。诉前证据保全制度是在证据可能毁损、灭失或者事后难以取得时,法院固定和保护证据的重要手段。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有效解决纠纷具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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