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赚钱需谨慎的句子(网上赚钱有风险吗)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生活压力也越来越大。许多年轻人已经开始思考互联网。工作之余,他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赚一些外快。成为了很多年轻人的梦想,很多互联网公司也看准了这群人的心理,通过高额利润等手段引诱人们参与,从事传销等活动,最终让这些参与者越陷越深。他转向了犯罪之路。当他被捕时,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当他入狱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这种网络传销往往在前期以高额利润为幌子来迷惑公众,使人们在高额利润面前忽视公司的违法行为。通过让进来的人发展、下线,引导更多的人进来、提升自己。收入,损害更多人,比如前段时间被调查的一家叫金宝荣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司。该公司依托“金融LCS基金盘”和“国人开普资本盘”为平台,打造一星级到五星级的会员体系,要求上线人员缴纳700元到元不等的入会费才能获得会员资格。它以高静态收入和动态收入为诱饵,不断吸纳资金向线下发展,形成“金字塔”模式和层级关系。上层会员可以通过发展下层会员来获取福利或佣金。那么这种情况为什么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会如何量刑。我通过一个例子来详细解释一下。
有一个女孩,名叫李。她平时工作有很多空闲时间,于是通过朋友的介绍,她在网上注册了金宝荣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会员。在看到它的盈利能力后,她开始向线下发展,从参与者变成了自己的小生意。集团的管理人员不断成长和发展。后来了解到,该公司的最高等级为66级,她的等级为30级,下线等级为8级,下线人数为253人。他们主要做的就是以参与的名义促进产品消费。在返利和分红中,要求参与者购买产品才能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等级制度,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以此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其他人参与并诈骗财产。如果你看一下他们的业务,不难发现非常简单。网上促销就是让更多人进来,一个人买,多人分享利润。这确实是有利可图的。这是相当令人放松的。
那么这种行为具体触犯了哪些罪名呢?其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管理秩序和社会秩序,作为参与者的带头人,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该罪的法律定义是,以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以获得会员资格。而且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等级制度,直接或间接以开发商的数量作为补偿或回扣的依据,诱导、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传销,让他人参与,骗取财产,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其经营行为符合本罪的犯罪要件,当然构成本罪。
对于这种犯罪行为的处罚也是非常严厉的。构成本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如果情节严重,起点是五年,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不仅要做好,还要被罚款,精神上和物质上都受到惩罚。
可能此时大家对于这个犯罪行为还不太了解,那么我就给大家讲一下上面的例子。以李为例。在她的案件中,法院最终判处她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而且,现在李某对罪行供认不讳,签了具结书,并表现出悔罪态度,大家现在对犯罪的严重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所以,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互联网这个大熔炉,我们一定要会用、用好。我们不能每天想着不劳而获。最终受苦的将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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