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用假酒调包客人的真酒构成什么罪名(服务员用假酒调包客人的真酒构成什么罪)
小张请朋友去餐厅吃饭,还带了两瓶茅台酒。小张和朋友先在包间里喝了点啤酒。高兴之余,他们请服务员小李打开茅台酒。他们发现了这两瓶茅台酒。这酒和他带来的不一样。后来监测发现,小李将真酒混了,换成了假酒。最后经调查,这两瓶茅台酒的市场价格约为8000元。小张认为,小李应以盗窃罪被起诉。小李辩称,这是职务侵占罪,数额不符合定罪标准。那么小李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呢?
本案中,小李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本案中,茅台酒是小张带来的,属于其合法占有。小李只是一名服务人员,只提供临时服务,并不因工作原因持有和管理这两瓶茅台酒。因此,小李偷偷调换袋子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由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刑法标准,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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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贪污罪,“相对数额”和“数额”的起点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当按照本解释规定执行的贿赂罪、贪污罪对应数额标准的一倍、五倍左右确定。
第一条贪污、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论处。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监禁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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