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为什么叫犯罪嫌疑人呢(为什么叫做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的犯罪人在侦查和诉讼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称谓。
在侦查工作尚未确定具体目标之前,即在找到犯罪嫌疑人之前,犯罪人就可以称为“犯罪分子”。这里的“犯罪分子”并不是指任何自然人。谁是案件的肇事者,谁就是“罪犯”。“犯罪者”应用于侦查破案过程中,包括现场勘察、调查访谈、案件分析、定性犯罪分子、采取侦查措施寻找犯罪人等。否则,可能会产生歧义甚至误解。例如,犯罪现场监控设备拍摄到的照片和图像是犯罪分子的照片和图像,但不能说是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和图像。现场调查中发现和提取的,是犯罪分子的痕迹和证据,而不是犯罪嫌疑人。如果属于所谓嫌疑人,就不能作为证据。同样,现场的受害者和目击者看到的是罪犯,而不是犯罪嫌疑人。
当侦查工作发现、侦查、定位特定物体或者行为人指向特定人时,该特定物体或者人就是犯罪嫌疑人。之所以称他们为犯罪嫌疑人,是因为他们中有些人可能并不是犯罪分子。这也是它与犯罪分子的主要区别。这也决定了两者不能混用。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定罪判刑,行为人称为犯罪分子。这个特定的自然人也可以称为犯罪分子。当然,这里的犯罪分子与侦查阶段的犯罪分子有着不同的含义。前者是微观的,后者是宏观的。前者指特定的特定自然人,后者不指向特定的特定自然人。
所谓“犯罪分子”,是指触犯国家刑法、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的人。“犯罪嫌疑人”是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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