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对付老赖(法院对付老赖致命手段)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债务人通常是老年人,他们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债务执行。本文为您带来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对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点评,并提供指导。与老人打交道时如何防范?
法官用实际案例教你如何对付老混混?
案例一:金蝉脱壳不想还钱
2007年,赵某因经营目的向张某借款100万元。张某觉得赵某看起来很有钱,而且借钱的利率比银行还高,于是就把钱借给了赵某,好像可以多赚点利息。
赵先生承诺两年后连本带息归还。转眼两年过去了,赵某却迟迟不肯还钱。多次催告未果后,张某无奈将赵某告上法庭。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法院查封了赵某名下价值约200万元的房屋。
法院主持调解时,赵某发誓:“你把我的房子解封了,我现在就还他30万。”对于剩下的70万,赵某表示,他会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并向银行索要剩下的70万。借。“就算你查封了我的房子,我也贷不到款。”当得知赵某可以立即还给他30万元时,张某很感动。作为原告,他同意法院解封赵某的房屋。
房子被解封,赵某履行了约定,立即给了张某30万。随后,双方签订调解书,称剩余70万由赵某分10期偿还给张某,每月偿还一次,每期价值7万。双方签字确认。第一个还款日,赵某失踪了。张某无论怎样寻找都找不到赵某,于是再次到法院申请执行死刑。此次,法院执行后发现,赵某已将房屋变卖,名下不再有可执行财产。法院无法强制执行。
而由于张某与赵某签订的合同规定,70万元债务需分10期偿还,张某只能在每期还款期满后向法院申请偿还当期债务。于是,张某只得逃跑。上庭10次,申请执行10次。
本案有两点值得注意:
1、如果对方要求解封他的房子,就先给他30万元。当事人根本不需要相信这个说法。
比如,赵某的房子价值200万。当他要求解封房屋时,他又用“四两千斤”将自己的房子骗回来。当事人应该估算一下房子的价值,不要为了区区30万而放弃自己应得的100万的权利。“法院扣押被执行人的房屋后,如果对方拒不退还货款的,法院可以拍卖该房屋,并将货款退还给申请执行人。”
2、张某的调解书少了一句:如果一阶段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剩余余额。
这使得张先生免去了10次上法庭的麻烦。
案例2:我是贫困户,实在无力还钱。
2005年,吴某的丈夫张某向胡某借了30万元购买车辆进行经营。随后,张某陆续将7万元返还给胡某。2007年底,胡某找到张某,就剩余的23万元贷款签订了新的合同。合同规定,自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张某每六个月分五期偿还贷款。退还剩余欠款23万元以上,每次还款不得低于3万元至5万元。若期间发生违约行为,胡有权追回全部还款并加收20%的利息。吴某作为合同的保证人,在保证人栏上签字。
半年后,到了还第一期的时候,张某犹豫了,让胡某再等一下,他再凑钱。过了一会儿,张某就消失了。无奈之下,胡某将担保人吴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并返还23万元贷款及利息。法院判决吴某承担责任并退还款项。但吴某称,她与张某于2008年7月离婚,离婚后,张某下落不明,无法归还。
于是,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行刑法官来到吴家。一坐下,吴某就把2008年10月20日开具的《春风行动救援证明》复印件递给了法官。他还拿出了自己的工资单,说道:“我们家很贫困,女儿还在读大学,而我每个月只有700元左右的工资收入,我实在是没有办法还这笔钱。”
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吴某名下有一栋40多平方米的房屋。可是,如果房子被没收了,孤儿寡母住哪里呢?张某失踪下落不明,担保人吴某也失踪。由于无法偿还这笔钱,胡最终只能撤回执行申请。
本案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
1、借钱数额不宜大。
借钱之前,首先要了解对方的财务状况,知道他是否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同时,借款的金额必须在对方的经济能力范围内。“比如,对方年收入是10万元,那么你可以借给他3万元,保证他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2、借款期限不宜长,一般不超过1年。
而且,债权人借钱后,一定要经常查看对方的财务状况,看看他的经营情况。如果贷款人经济状况不好,就应该催促他提前还钱。如果还不行,请尽快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然的话,到时候该卖的东西都卖完了,朝廷就无法挽回了。”
案例三:打家庭牌。如果你不借,你就借不到。如果你借了,你就不会归还。
姜某是杭州人,没有正式工作,靠借钱赚取利息。他先向别人借钱,然后以比借钱更高的利率借给别人。
为此,她向身边的亲戚朋友都借了钱。每次借钱,她总是说:“都是搞项目的,借钱就是为了周转,每个月都会按时还利息,就多赚点钱吧。”由于亲情和友谊,每个人都会花自己的钱。借给她吧。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欠下了数百万美元的债务,其中仅侄女一人就欠下了79万美元。
最初几个月,她还能按时还钱,但后来,慢慢地,她开始一拖再拖。要钱无望,亲友将他告上法庭,要求她还钱。并在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面对行刑法官,她不停地说:“你等着吧,他们很快就会给我钱,你等着吧。”
法官了解后,认为此人是典型的老流氓,钱根本无法还,遂将她送至看守所。
民间借贷纠纷中,很多都与亲友有关,尤其是大额借贷。毕竟,你不会借大笔钱给陌生人。因此,向亲友借钱时,一定要头脑清醒,将其与向外人借钱一样对待,不要掺杂个人感情。
借钱给别人就相当于投资,既有收益,也有风险。”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今年以来,大额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增多,欠款金额大幅增加,民间借贷风险日益加大。
其实民间借贷的心态无非就是以下两种:一是为了赚钱、谋利,二是双方关系好。如果是为了赚钱、为了盈利,那么当有人向你借钱时,首先想到的就是“为什么他要向我借钱而不是向银行借钱?”或者“他为什么要放弃这笔钱?”你不向低利率的银行借钱,而是选择向我借钱,并支付更高的利率?”
如今的银行利率普遍低于民间借贷。而且,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兴银行,放款还是非常灵活的,小到几百万的工程贷款,大到几十万的装修贷款,小到几千元。对于电脑分期付款,只要你给出正当理由,银行经过调查核实后基本上都会把钱借给你。
如果是因为双方关系好,那么就不要借太多的钱,并且要有对方不还钱的心理准备。那么,借钱打友谊牌的标准是什么呢?“如果对方真的不还钱,我只能叹息,不会心痛,这就是标准!”
在借钱之前,一定要做足功课,包括了解对方的人和财务状况。如果你是借钱做生意,你还必须弄清楚它是什么类型的商业项目,是否可以赚钱,风险程度等等。
借钱时遵循三个原则:不要借太多钱,不要长期借钱,有实物抵押。在此提醒大家,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必须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手续才有效。
借钱后,要不断关注对方的动向,了解他的经济状况。
总之,债权人的权益能否得到真正的保护,首先取决于在民事经济活动中掌握对方的声誉和信息,采取预防措施,谨慎行事。
确实发生纠纷且通过非司法程序难以解决的,债权人应当及时向法院报告,积极提供证据,配合法院控制财产,维护自身权益。“毕竟法院只能查到对方银行账户里有多少存款、名下是否有房产等。至于被执行人在外面跑什么项目,债权人需要积极提供证据,以利于法院控制对方财产。”
法官表示,在执行方面,要“两只手抓”,即一只手抓委托人,另一只手抓法庭。只有双手有力,出拳才有力量。否则,当对方走了之后,债权人的权益就很难保证。法官就像医生。即使拥有高超的医术,面对绝症患者却也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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