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劳动合同怎么写才有效(简单劳动合同怎么写模板)
又到了“金三银四”的跳槽季。许多“打工者”正准备离开原来的工作场所,寻找新的雇主。找到一家满意的公司很重要,而签订一份可靠的劳动合同是他们在新的工作场所工作的保证。成功的前提。
一、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里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很多大学毕业生毕业时,都会与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签约。签订合同后,学生档案将发送给用人单位。
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网上签署并不能取代书面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因此,劳动者进入新公司后,应提前或在建立实际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仅限于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常见的“一年合同”、“三年合同”等劳动合同都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固定解除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满十年的;法定退休年龄;
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开放式劳动合同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特别是在离职时。因此,在符合上述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避免在辞职时给自己造成困难和损失。
三、试用期期限固定且只能约定一次
1、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仅限于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试用期数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一规定可以简单理解为三个“一”: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一个试用期。
只要该员工是同一个员工,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无论是调动、晋升、降职,还是离开公司后重新聘用,只要符合前两个“一”,公司就不是允许就试用期达成一致。
简单来说,同一名员工一生最多只能在同一家公司约定一次试用期,而且只能在劳动关系首次建立时约定。
四、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限。
在实际情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服务期限。有些是“最短服务期限”。例如,新教师入职时,院系单位将为新教师提供在当地的最短服务年限。服务期限有时间要求和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五、劳动合同里的无效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双方订立劳动合同、起草劳动合同条款,应当自愿,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其核心含义是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一致。
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不予经济补偿”、“生死病老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