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他人车辆出现事故(租别人的车出了事故责任谁承担)
案件简介:
小李和小吴是很好的朋友,关系也很亲密。2019年,小李买了辆车。小舞很是羡慕。由于春节快到了,他回家相亲,小吴就向小李借了一辆车。小李考虑到朋友和小吴的关系一直是单身,希望他能相亲成功,于是二话不说就走了。车辆是借给小吴的。小吴开车回家后,到处炫耀自己的车。村里的人以为是他自己的车,就都要求坐他的车去城里玩。小吴无法逃脱,就带着同村的几个儿时玩伴来到了城里。不料,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一辆大卡车相撞。两名玩伴当场死亡,小吴也受重伤,车辆报废。最终,交警认定小吴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大货车负次要责任。但同村玩伴的家人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他承担车主责任,并赔偿其相应的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50万元。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原因,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责任人承担的。”机动车有责任的,损坏由机动车承担。用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借用等情况导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如果是机动车当事人的责任,则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很明显小吴是使用人,小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责任,而小李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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