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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立案处理继续顶风抢建,这样违建有什么结果

无视立案处理继续顶风抢建,这样违建有什么结果

《国有土地上》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通常认为,征收范围确定的标志是房屋征收公告的发布。

同时为坚决打击违法抢建、偷建行为,政府会安排人员对违法抢建、偷建行为进行巡查,坚决做到“抢建就拆”。

《关于完善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第九条规定:“在征地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另外,根据的相关规定,通过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而骗取征地补偿款数额较大或巨大的,可构成,情节严重者可判刑10年以上。所以,在征收拆迁来临时,千万不要盲目的去抢种抢建,这样不仅违法,也达不到你想要的提高补偿的目的。

但有例外,比如政府没有及时处理,以致建筑被长期使用,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后的无证房屋,不能直接认定违建不给予任何。

因此拆迁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能无视政府以及法律规定,顶风作案。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全部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合飞律师网进行,也可以阅读相关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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