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撤回拆迁补偿申请资料
一、怎么撤回拆迁补偿申请资料
一般来说,拆迁补偿申请资料一旦提交后,是不能随意撤回的。因为这些资料是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和凭证,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确认。
但是,如果被拆迁人发现提交的申请资料有误或需要修改,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更正或补充资料。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咨询当地拆迁办或相关部门了解。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拆迁政策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哪些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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