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拆迁补偿是行政行为吗?

一、拆迁补偿是行政行为吗?

1、拆迁行为是行政征收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

2、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

二、合同中违约责任如何计算

1、承担违约责任是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主要不利后果,其形式包括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对双方当事人关系重大。如一方不依法或依约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要求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补偿协议的违约责任中,一般为要求相对人履行协议及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可在协议中约定如下内容:首先,约定拆迁人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向被拆迁人交付各种补偿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一定比例偿付违约金;拆迁人如不按协议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被拆迁人如经拆迁人按协议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拆迁人偿付违约金等。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上述事项与违约金数额的明确,是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履行协议中权利义务之后果的明确,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能够督促协议当事人善意的履行协议。同时,还是该协议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

三、一般房屋拆迁违约合同怎么办

如果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一方如果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掌握住违约人违约的证据,然后向提出行政诉讼要求相应人员进行赔偿。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权,可单方,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为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根据《》的有关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对于拆迁补偿是行政行为吗这个问题,需要结合行政行为的性质以及法律规定处理,如果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予以补偿之后,行政相对人不服的,那么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方式处理。希望通过上文中的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904751.html

拆迁补偿是行政行为吗?的相关文章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能不能停止执(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能不能停止执的情形)

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申请。审查适当性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 网友咨询: 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暂停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吗? 律师答复: 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这里有些例子: 1.违章停车,交警开罚单 2、工厂向河道排放污水,被环保局罚款 3、因斗殴致对方轻伤,被刑事拘留。 4、因自身原因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5、在一定条件下取得驾驶执照并通过考试要求,但未取得驾驶执照的。 第1、2、4、5项均可申请行政复议,但第3项则不能。因...

嫖娼属于是行政违法行为吗为什么(嫖娼属于是行政违法行为吗)

1.嫖娼是行政处罚还治安管理处罚? 卖淫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第二,嫖娼的法律追究期限多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予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于连续状态...

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行为吗

一、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行为吗 拆迁补偿协议不属于行政行为。 1.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行为。而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订立的民事合同。 2. 从主体看,一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另一方普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双方在法律地位上...

抽象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举例(抽象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呢)

一、公民咨询:什么是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市法制办工作人员回复:行政执法监督指各级人民府对其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府以及工作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的情况各级人民府对本部门所属工作机构和下级工作部门。记录行政行为并监督行政活动。 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两个...

交通事故认定是行政行为吗

一、交通事故认定是行政行为 根据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因一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是行政行为吗

劳动仲裁指劳动争议当事人通过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调解或者裁决的一种解决方式。那么,劳动仲裁是行政行为吗? 劳动仲裁不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社会关系作出的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而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调解或者裁决的一种解决方式,其主要目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

逮捕是行政刑事违法行为(逮捕是行政刑事违法呢)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如果你目前面临因涉嫌犯罪被捕的问题,那么被逮捕但未被判有罪的人比例很小呢?哪些情况不予批准逮捕?如果没有办法解决问题,那么你可以通过本文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涉嫌犯罪的人与被判无罪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