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无证房屋拆迁怎么办
一、征地无证怎么办
在处置无证房拆除问题时,需依据特定程序参考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主要步骤包括:首先,确认房屋性质;
确定补偿标准;最后,制定赔偿方案并保障申辩权利及依法履行职责。
在房屋性质认定阶段,相关部门将根据规定判断无证房是否属于合法建筑或者批准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以此决定是否提供赔偿。
若判定建筑为非法或超期临时建筑,则很可能不予以补偿。
在补偿标准方面,经确认为合法的无证房,政府会根据房屋使用目的、面积、建筑质量等因素,计算出合理的金额,其中通常涵盖被拆房屋的市场价值、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偿等项目。
至于赔偿方案,可能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提供购房积分或优先购买权、住房替代补助以及临时安置等多种形式,具体实施方式取决于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
若被者对补偿政策或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申诉、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无论政府部门还是被拆迁者,均须严格遵守《国有土地上》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过程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征地拆迁户怎么赔偿的
首先,用地单位(拆迁方)需获得征迁及规划等主管机构审批文件。
而后,提交申请直至区县级建设委员会发布暂缓办理有关手续的通告方可启动拆迁工作。
这有赖于市政府对集体土地征用的批复。
拆迁方必须制定、申报和公示拆迁实施方案。
接着,向区县级建设委员会申请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并进行审查后进发布拆迁通告。
紧接着,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谈判及签署;若在规定的搬离期限内未能完成协议签署,则由区县级建设委员会做最终裁定。
若在裁决生效后被拆迁人仍拒绝搬迁,则将面临。
整个拆迁过程的时限为1年加6个月。
最后,拆迁工作结束,进入结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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