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怎么协商补偿
一、怎么协商补偿
根据我长期以来累积的丰富办案经验,被拆迁户往往会遭受拆迁方声称补偿金额是严格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进行计算得出,缺乏协商的余地,无法做出更改等回应。
面对此类答复,请各位被拆迁户不要感到惊慌失措,更无需出现失望至极的情绪。
事实上,在拆迁刚刚启动时,提供的报价相对较低这一现象普遍存在,绝不意味着就毫无调整的可能性。
各位被拆迁户应当结合周边房屋市场价格、邻近区域的标准等多方面因素,对自身应获得的补偿金额进行合理预测。
若发现拆迁方所提出的补偿价格明显低于预期,那么实际上仍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
如果在前期谈判过程中过于被动,任由拆迁方主导,那么后期的补偿金额将难以得到有效提高。
《实施条例》第26条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
二、征地拆迁诉求怎么写
请依照您实际所需申请之内容来撰写诉状,同时务必将所有请求事项分门别类地予以详尽列举。
在诉讼请求方面,务必要做到具体、清晰且简明扼要,应写入的部分坚决不能遗漏,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是否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以及如何采取相应措施。
需谨记中的基本原则是“无告诉即不受理”,因此若原告在诉状中未提出的请求事项,法院将不会主动介入并提供保护。
建议在事前尽可能全面深入地思考,以避免在后续过程中出现诉讼请求变更或者增加等诸多困扰,更为重要的是,要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切勿遗忘用承担条款,务必明确提出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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