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附生补偿协议是正式协议吗
一、拆迁中附生补偿协议是正式协议吗
征收补偿协议乃由行政机构的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成签署,自然归属行政性合同范畴。
此类合同通常由政府机关的征收部门与拆迁方协作缔结,其具体条款应充分体现各方真意且不得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协议之有效性。
《国有土地上》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中户主死亡赔偿多少
面对户主在拆迁过程中的离世所引发的赔偿问题,其金额高低将受到广泛层面的各种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拆迁政策、现行的相关规定以及所涉及房屋本身的实际价值及户主家庭成员构成诸如此类。
通常来看,此类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针对涉案房屋价值的经济补偿:倘若价值被认可为基于市场交易或公正估价基础之上,那么相关部门就应该提供与之相匹配的经济补偿。
2.当地关于的补偿考虑:若涉案户主仍持有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则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
3.涉及到帮助户主进行搬迁和后续安置的费用开支:也就是说,这是为了让该户能够更顺利地完成搬迁事宜,得到必要的资助支持。
4.为在搬迁期间提供临时住处的专门补助:由于在此期间,业权人或许需要寻找和安排临时住所在外,为此提供适当的物质补助。
5.其他可能的各类补偿因素:以上所提的各项补偿项目当然可能因具体地区以及生效的政策因素有所不同,此外可能还包括比如建筑室内装修程度的抚慰补偿、附设独立设备的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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